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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山东商报】全省法院累计发放救助金1.59亿元 疫情期间,为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78万元
发表时间:2020-08-17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16日上午,山东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全省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情况,据了解,2017-2019年全省三级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962件,救助各类困难当事人及刑事被害人亲属9700余人,累计发放救助金1.59亿元,其中刑事被害人救助35%、执行救助31%、民事行政等救助23%,其他救助11%。目前,司法救助工作已深度融合于全省三级法院的各个审判执行领域,尤其中、基层法院的司法救助分别占救助总量的93%和救助总金额的88%。我省法院救助总人数和总金额均居全国前列,案例获奖数量位居全国首位。

  今年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,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当事人伸出援助之手,各级法院普遍采取网络听证、远程核查等方式加快救助办案进度。省法院于今年3月4日召开网络司法救助委员会,集中研究决定了一批急需医疗救治的交通事故致伤致残救助案件,为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8万元。全省各级法院始终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为救助重点,从关爱出发,从帮扶入手,不断拓展对涉案人员未成年子女、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形式,尽力帮助未成年人摆脱生活、教育、疾病和精神等方面的困境,使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。全省法院每年约有800万元的救助金投入到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中。

  除此之外,全省法院及时抚慰刑事被害人受损权益。实践中,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往往难以获得有效赔偿,这不仅无法弥补其遭受的人身和财产损害,而且加重了心理创伤。对这类案件,在打击犯罪的同时,为刑事被害人最大限度提供救助帮扶,尤其对存在亲人伤亡病残的鳏寡孤独救助申请人,及时发放救助金,抚慰身心伤痛,保障基本权益。2017年以来,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341件,发放救助金5000余万元。

  司法救助是一项相对较新的司法制度,目前尚不为广大群众所熟知,全省法院积极转变理念,把司法救助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以深化。司法救助工作在立案、审判、执行等各个环节发挥作用,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,尽可能启动救助关爱,让法院工作更贴近群众、更有温度。针对中基层法院救助资金不足的现状,省法院从统筹优化救助资金使用效能入手,积极推行联动救助,对有重大影响且救助金额较大的司法救助案件,基层法院可逐级上报中院、省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,由上下级法院联动对当事人进行救助,最大限度缓解申请人的危急困难,确保资金真正用在急需救助的当事人身上,实现精准救助。

  

  山东商报·速豹新闻记者 王晓迪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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